GB∕T 13379-2023《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作为最新国家标准,科学构建了建筑室内照明的技术框架。根据该标准,本文简单总结了建筑室内工作场所照明的照度标准和要求。

1照度标准值宜按201x,30 1x、501x、75 1x、100 lx、1501x、2001x,3001x、5001x、7501x、1000lx、
15001x、20001x、30001x、50001x、75001x、100001x分级。
2本文件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一般条件下,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应符合GB 50034、GB 55016的规定。
3如果视觉条件与一般条件不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一级;
a)识别对象尺寸特别小或呈现特别低的对比度;
b)特别重要的视觉工作;
c)修正错误的成本较大;
d)精确度或高生产效率极为重要;
e)作业人员视觉能力低于正常水平。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降低一级:
a)识别对象尺寸很大或对比度很高;
b)作业时间特别短。
5在连续进行工作的区域内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宜低于200lx。
6邻近周围的照度与作业区域的照度应具有良好的亮度分布,邻近周围照度不应低于表1的数值。

7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的三分之一。
8墙面、顶棚的平均照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a)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50lx,顶棚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30Ix;
b)人员长期工作并停留场所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作业面或参考平面平均照度的30%,顶棚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作业面或参考平面平均照度的20%。
9照度均匀度满足下列要求:
a)作业区域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6;
b)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4;
c)墙、顶棚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1。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室内工作场所的视觉质量,通过科学量化照明参数,在保障工作效率的同时兼顾视觉健康。其强调的照明均匀度、显色性与自适应调节等要求,为绿色建筑照明设计提供了关键技术依据,推动室内光环境向人性化、智能化方向发展